股指期货交易中的强制平仓和减仓制度

对期货基础知识了解的投资者都知道,强行平仓是指交易所按照有关规定对会员、客户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会员或客户出现违规超仓、未按照规定及时追加保证金、违约行为等情况时,交易所有权对相关会员或客户采取强行平仓措施。强行平仓制度是交易所控制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够及时制止风险的扩大和蔓延。

对于一般投资者来说,强行平仓制度常使用的情况是投资者在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及时补足应缴付的保证金。为了降低由于保证金杠杆作用所引发的风险,投资者持有的有关合约将被强行平仓,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己负责。

期货公司对客户强行平仓的一般步骤具体如下:

①期货公司以约定方式向客户发送追加保证金通知。

②客户按约定时间减仓或追加资金。

③客户未按约定减仓或追加资金,期货公司执行强行平仓。

强制减仓制度

强制减仓是当市场出现连续两个及两个以上交易日的同方向涨(跌)停等特别重大的风险时,中金所为迅速、有效化解市场风险,防止会员大量违约而采取的措施,即,中金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投资者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同一投资者双向持仓的,其净持仓部分的平仓报单参与强制减仓计算,其余平仓报单与其反向持仓自动对冲平仓。

强制减仓是化解期货市场风险比较直接的一项措施,在我国商品期货交易中多次被交易所运用,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并被引入到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中。

具体到沪深300股指期货,强制减仓制度是指在收市后,将已在交易系统中以涨跌停板价申报无法成交的、且投资者合约的单位净持仓亏损大于或等于当日结算价的10%的所有持仓,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大于零的投资者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强制减仓的价格为该合约当日的涨(跌)停板价。由上述减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会员及其投资者承担。强制减仓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恢复到正常水平,下一交易日该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按合约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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