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期货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客户“穿仓”频发!风险评测有多重要?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了一则期货纠纷案例的报道,在这起案例中,投资者王某在申请开户时其风险承受能力仅为C2,并不适合从事风险等级为R3的商品期货交易。在期货公司向王某告知并非适当的合格投资者后,王某仍坚持投资商品期货,随后在开展贵金属期货交易时产生大额亏损,一气之下竟将期货公司告上法庭。

  有业内人士表示,类似该案例属于比较典型的期货纠纷事件,很多期货交易者对于自身的投资能力过于自信,最后往往血本无归,而有些期货公司若没有把控好风险,还会进一步引发穿仓等问题,最后还需要通过法院强制向交易者索取赔偿。

  根据这起案例,财联社在天眼查发现,近期有多家期货公司也因类似纠纷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金额在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且都属于较大规模的一线期货公司,包括申银万国期货、建信期货、东证期货等等。

  法院判决驳回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根据金融法院的报道,在法庭上,王某认为商品期货的风险等级实为R5,期货公司未如实告知前述风险等级,导致其误判交易风险。故要求期货公司应当赔偿自己的投资损失和手续费支出。期货公司则表示,已经对王某进行了风险测评,且已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了王某风险不匹配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且商品期货交易的风险等级为R3系由期货业协会确定,王某所称的R5风险并没有相关依据。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期货公司已如实全面告知了期货交易的风险,明确告知了产品与投资者不适配的匹配结论,并无不当。王某随后提起上诉,但二审仍被驳回。

  主审法官童蕾表示,本案中,投资者王某没有重视风险测评得出的产品与投资者不匹配意见,而是认为R3与C2数字相差无几,因此风险等级为R3的普通商品期货不会明显超出王某C2级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发生后,王某根据网络检索获得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定级表,类推普通商品期货风险等级应为R5,认为明显超出C2,基于此而认为产品与投资者不匹配。但事实上,风险承受能力、产品风险等级系根据资产状况、风险偏好、投资经验等多种因素综合评判,并非绝对的定量指标,投资者不宜根据两项指标数字差额的大小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应当明确,如果经测评拟投资的金融产品或服务高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无论R3或者R5,对于C2级投资者而言,所产生的风险就是投资者不能承受的。

  申银万国期货客户穿仓损失超2万,东证期货申请执行还款

  相比这起案件中的王某,有些期货投资者可能情况还要更糟糕,根据天眼查显示,近期有不少期货公司因纠纷问题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财产赔偿,这也意味着,不少期货投资者发生了穿仓事件,倒欠期货公司资金。

  在上两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显示,上海金融法院判决了一起有关申银万国期货客户穿仓的案例。根据材料显示,该客户孙某在风险测试能力得分中属于C4类客户,适合购买R3、R4风险等级的产品。但该客户在后续的交易中未控制好风险,也没有及时补充保证金,最终导致穿仓损失23465.70元。

  申银万国期货就此事将该客户孙某告上了法庭,上海金融法院判决要求孙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申银万国期货23465.70元。

  另一起期货纠纷的案件则是发生在东证期货,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于2023年2月17日,东证期货申请法院执行裁定书,要求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柳某的银行存款共计9272.19元,如银行存款不足部分,则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随后于5月18日,上海金融法院又发文解除对被执行人柳某名下位于山西省的不动产房屋,这也意味着柳某曾因其银行账户的金额不足以偿还在东证期货的亏损而遭住所房屋被法院冻结。

  天眼查更多资料显示,建信期货也同样因客户高某亏损穿仓,将其告上法庭,随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于2022年9月5日要求执行偿还金额60万元之多,法院于2023年4月对其个人发布限制消费令,于2023年5月因未有可执行财产而终止执行。

  另外,物产中大期货、弘业期货、上海大陆期货、信达期货、国投安信期货、南华期货中信建投期货等多家期货公司也均有期货合同纠纷案件进展。

(文章来源:财联社)

风险提示: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整理,仅供用于学习和交流,不对任何投资人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