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风险控制制度

我国原油期货怎么控制风险,有哪些风控制度?我们来熟悉一下,原油期货交易涉及的风控制度。国内原油期货还未推出,预计很快会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证监会直管,其他原油地方交易所基本上都是不合法机构。 根据原油期货合约草案,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预计买一手合约需要的保证金为2000元左右。投资者可以提前办理商品期货开户手续,好可以进行模拟交易,熟悉期货的交易流程,因为实战交易经验需要时间的积累,更需要实践经验的堆积。

原油期货风险控制制度和商品期货类似,主要有持仓限额制度、涨跌停板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大户持仓报告制度、风险警示制度等,这些制度的运用,使得原油期货上市后大程度的控制风险,保障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

一、原油期货实行持仓限额制度。

我国原油期货重要的品种,原油期货合约即将出台,套期保值交易持仓和套利交易持仓按照能源中心有关规定执行。能源中心对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持仓合并计算。认定实际控制关系的标准和程序规则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油期货实行价格涨跌停板制度。

原油期货涨跌停板幅度由能源中心设定,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原油期货交易出现同方向的单边市导致市场风险急剧增大的,能源中心有权将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按照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

三、原油期货实行强行平仓制度。

原油期货开户后,对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等存在未按规定及时追加保证金等违规行为或者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情形,能源中心可以采取强行平仓措施。强行平仓盈利部分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生的费用与损失以及因市场原因无法强行平仓造成的扩大损失部分均由被强行平仓者承担。

四、原油期货实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投资原油期货要注意,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客户等持有某品种合约的数量达到能源中心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时,应当按规定向能源中心报告其资金、持仓量等情况。客户未报告的,其所在的会员、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应当向能源中心报告。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持仓报告标准及相关要求。

五、原油期货实行风险警示制度。

风险警示制度也是预防原油期货交易风险的重要制度之一,能源中心认为必要的,可以单独或者同时采取要求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和客户等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和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提醒,当原油期货价格出现同方向的单边市或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时,能源中心可以采取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及强制减仓等措施释放交易风险。采取前述风险控制措施后仍然无法释放风险时,能源中心应当宣布进入异常情况,由能源中心决定采取进一步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商品期货账户就可以直接投资原油期货,就可以直接网上炒期货。原油期货即将上市,多做准备很有必要。千万不要参与任何违法违规的期货投资交易,目前国内期货市场监管严格,我们一定要遵守期货市场的交易制度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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