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是怎样产生的?期权与期货有哪些联系与区别?

期权交易原理:

投资证券或期货的目的是使资金增值。但审慎、精明的投资者要在风险和回报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一方面把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内,另一方面尽可能获取大的利润。期权正是以较少资金投资,在控制风险的条件下获取利润的一种方法。

期权是怎样产生的?

1.期权的产生

金融交易的核心技术是对所交易的金融工具进行正确的估值和定价。交易者既担心错估金融工具的价值,又担心未估计到的因素使价格背离估值和期望值。

金融衍生物的价值依附于其标的物,其价格却受制于并反作用于标的物的价格。金融衍生物如期货、远期等,用于基本金融工具和金融现货反向交易手法,可规避风险免除交易者的担心。股票期权是股票现货的衍生物,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两种。例如,一个持有福特汽车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可能担心股票在未来几个月会下跌,于是就购买其“看跌期权”,这样他将来就有权以事先协定的价格出售股票。

如果这种股票的价格真的下跌,那么投资者就可以事先协定的较高价位售出该股票而获得利润。若股票价格上升,期权就变得分文不值,但投资者只是损失了购买期权的少量期权费,却在股票上获利。大量的投机者往往脱离基本金融工具和金融现货的基础,进行投机交易。而这种交易又只需交纳少量保证金即可博取大额利润,所以风险大且频繁。

期权的“或有性”可防范其他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但又使期权的估值和定价非常复杂和困难。所谓“或有”即是在所期望的情况发生时,行使其对标的物的买权或卖权才有意义。

期权的作用有二:一是保险。买者可以一个可能性很大的小损失换取一个可能性很小的大收入;卖者可以一个可能性很大的小收益换取一个可能性很小的大损失。二是转移风险。买者有利则履约,无利则不履约;卖者以权利金弥补接受履约的损失,若无须接受履约,则净赚期权费。

2.期权的概念

期权(Option)是香港的译法,也译为买卖权或选择权。它是一种法律合约,赋予购买人在一定有效期内,有依据事先约定的固定价格向出售人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指定标的物商品的权利。一种股票的看涨期权是一种给予其拥有者在指定期限内以指定执行价格购买股票股份权利,一种股票的看跌期权与看涨期权性质上是一回事,只不过它给予其拥有者的是以指定执行价格卖出股票股份的权利。

在并不强迫你买入或卖出股票这一意义上,这些合同确实是买人或卖出股票的选择权。如果它对你有利的话,你可以指定价格进行交易。如果期满时股票的市场价格比期权合同中的执行价格高,则执行看涨期权是有利的。如果期满时股票市场价格比执行价格低,则执行看跌期权是有利的。

在投资领域内,期权是当事人双方的一种合同形式。根据合同一方赋予另一方在特定价格买特定资产的权力,或在特定时期内以特定价格出售特定资产的权力。接受该种权力并将作出决策的一方叫做期权的买方,因为他为获得该种权力必须支付费用;出售期权的一方叫做期权的卖方或者叫期权的提供方,他将因此对期权购买方的决策承担责任。具有期权特征的合同种类很多,甚至在公开交易证券领域内也存在许多此类合同,通常只有部分合同称为期权。

期权的概念还涉及期权组和期权系。期权组是指同一类型的所有期权,如IBM看涨期权为一组,IBM看跌期权为另一组。在一个期权组中,具有同样履约时间和履约价格的所有期权为一个期权系,即交易的特定合约。

期权与期货有哪些联系与区别?

期权为期货保险,期货是期权的基础。

期权与期货的区别在于:期货交易中的各方权责一致,合约到期要么平仓了结,要么进行实物交割;期权交易中卖方有责无权,只能被动接受买方履约要求,买方有权无责,放弃行使履约权不能追究违约责任。期货交易中的风险具有一对一的关系;期权交易中,买方损失有限而盈利无限,卖方收益有限而风险无限。期权交易是比期货交易更高层次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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