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的三种基本组织形式介绍

期货交易所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是一种非营利机构,但是它的非营利性仅指交易所本身不进行交易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不等于不讲利益核算。

交易所组织形式的多样性只是各交易所基础状况不同的反映,与其根本的组织制度无关。

期货交易所的三种基本组织形式:

(一)非营利性期货交易所

非营利性组织的主要特点是不能在组织之外分配其所获得的利润或盈利。为了确保这些盈余没有分配给组织的管理层,典型的非营利组织只允许给组织的管理层支付“合理的补偿”。这类组织的理想的目标函数就是它在盈亏平衡点获得大的消费者剩余。

(二)客户合作型期货交易所

客户合作型组织的治理结构是从会员制发展起来的。这类组织的主要特点是它所提供的服务和商品主要是为了会员使用,而且这种组织会员资格只限于那些消费本组织商品和服务的代理人。在美国,法律上并不明确区分非营利性组织和客户合作型组织。对于客户合作型组织而言,理想的目标函数是在将收益分配给合作组织的会员时,它能够达到消费者剩余加上生产者剩余大化。

(三)营利性期货交易所

营利性组织的治理结构比较复杂,但是可以通过把它与非营利组织和客户合作组织比较来定义它的特点。与非营利性组织不同,营利性公司不需要把所有的收益都留在组织内部,这些收益将分配给股份持有者。同样,与客户合作型组织不同,营利性组织可以让顾客以外的市场参与者和非市场参与者掌握投票权,也允许为非会员提供服务。可见,会员制观念不适用于营利企业。营利企业要达到的理想目标是使利润的现值大化或生产者剩余现值大化。这时,交易所就被看成是完全意义上的企业。

期货交易所结算制度实行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

期货交易所结算制度与期货市场的层次结构相适应,期货交易的结算也是分级、分层的。交易所只对会员结算,非会员单位和个人通过期货经纪公司会员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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