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食品权重:食品在CPI中的权重

2016年1月为新一次调整CPI权重构成,预估调整后的CPI食品权重在17%-21%之间。调整之前2014年食品占CPI权重为31.4%,2012年CPI中食品这个大类的权重占到36.23%左右,2011年食品在CPI中的权重是31.79%,而2009年食品占CPI的权重是32.79%。

食品在CPI中的权重,随着每五年一次的调整,以及实际消费、现金支出情况的变化,计算出的结构每年都会有不同。如2016年1月为新一次调整CPI权重构成,预估调整后的CPI食品权重在17%-21%之间。调整之前2014年食品占CPI权重为31.4%,2012年CPI中食品这个大类的权重占到36.23%左右,2011年食品在CPI中的权重是31.79%,而2009年食品占CPI的权重是32.79%。

按2016年1月调整后的CPI权重构成计算,食品仅占到五分之一左右的权重,而调整之前食品占CPI权重三分之一左右。下面我们来看看食品类中各小类占比情况,2014年食品类详细构成:粮食33.23%、肉类25.5%、蔬菜11.53%、水产品9.51%、水果6.91%、糖4.3%、油脂2.55%、鸡蛋1.34%。(数据仅供参考)

按照统计制度要求,我国CPI每五年进行一次基期轮换,2016年1月开始使用2015年作为新一轮的对比基期,前三轮基期分别为2000年、2005年和2010年。CPI基期轮换是一项国际惯例,目的是使CPI调查所涉及到的商品和服务更具有代表性,更及时准确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物价的实际变动。

CPI八大类新调整情况:

这里整理了2011年中国CPI构成和八大类比重:食品31.79%、烟酒及用品3.49%、居住17.22%、交通通讯9.95%、医疗保健个人用品9.64%、衣着8.52%、家庭设备及维修服务5.6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13.75%。这是以2010年为对比基期的数据,2016年1月开始以2015年为对比基期,CPI八大类有些调整:

一是按照《居民消费支出分类(2013)》,原来的“食品”、“烟酒”合并为现在的“食品烟酒”;原来的“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被拆分到现在的“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和“其他用品和服务”中;原来的“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被拆分到现在的“教育文化和娱乐”和“其他用品和服务”中;原来的“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被拆分到现在的“生活用品及服务”和“其他用品及服务”中。

二是食品的指标内涵发生了变化,旧分类中的“食品”为大类,包括粮食、肉禽、鲜菜、鲜果、水产品、茶及饮料、在外餐饮等分类;新“食品”为“食品烟酒”大类下的中类,仅包括粮食、畜肉、禽肉、鲜菜、鲜果、水产品等,不再包括“茶及饮料”和“在外餐饮”两项。

三是新增了“园艺花卉及用品”、“宠物及用品”、“养老服务”和“金融服务”等居民支出增加较快的分类,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反映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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