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初请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美国是个完全消费型的社会,消费意欲是经济的大动力所在,如果每周都有不少美国人丢掉工作而申请失业救济的话,会严重抑制消费信心。因此,由美国劳工部每周四公布的美国当周初请失业金人数才会引起投资者们的关注,人们会根据领取失业金人数的多少来判断美国国内劳动力市场状况。

美国是个完全消费型的社会,消费意欲是经济的大动力所在,如果每周都有不少美国人丢掉工作而申请失业救济的话,会严重抑制消费信心。因此,由美国劳工部每周四公布的美国当周初请失业金人数才会引起投资者们的关注,人们会根据领取失业金人数的多少来判断美国国内劳动力市场状况。

美国失业金的领取及符合条件

新闻里说今年3月24日结束的一周,持续领取失业金人数创八周以来低点。那么什么是失业金,谁有资格领取呢?

跟中国不同,美国的失业金来源于原雇主所交的*立税,叫失业保险税(FUI和SUI)。如果雇主因解雇员工需要扣缴的失业金增加,雇主的这项失业保险税也会随之增加。中国的失业金是养老保险的附险,公司与个人各承担一部分。

那么什么样的人有资格领失业金呢?各州的规定都不一样,可以到**官网查询。下面以某州为例来说一下什么人能领失业金:

在美国有合法工作身份,工作跨两季度以上,每季度收入不少于1600元,并且较少收入的那个季度的收入一定要大于较大收入季度的收入的一半。比如你8月份上班,12月份失业,跨了两季度。第三季度(8月及9月)所得为3000元,那么第四季度(10,11及12月)的收入必须大于6000元你才有资格申请第四季度为基础的失业金。申请时间为次年**季度的。因为哪怕你第四季度失业,但这个季度还没过完的话,工作纪录劳动局系统里面还没有,也不可建立申请失业金的基数,只能等到次年一月份第四季度的报表出来才可以处理。

另外,失去工作的原因是公司没有工作(lack of work),并非工作过失公司炒掉,自己辞职,或其它原因。想想这些钱都由原公司出的,如果不是他们的过错,他们是不会同意给失业金的。

如果是兼职,每周工作少于四天并且赚得少于405元的,也可以部分领取失业金。每周工作一天的,可以领取3/4于你应该全周领取数,每周工作两天的,可以领取1/2,每周工作三天的,可以领取1/4,工作四天以上的,没有失业金可拿。

那么失业金数额是如何确定的呢?

以选取较高收入的那个季度的收入为标准,除以26,但不超过405元,就是你每周领取的全额失业金数。如上述第二项,若你第四季度的收入达8000元,那么这个就是领取基数,从次年元月份开始,你每周可拿307元,直到拿完这8000元。如果你工作了数年,有多个跨季度的收入做为基础,过了这年后如果还没找到工作,你可以开始一个新的声称,继续领取失业金。所以通常情况下,一般失业金能保证每周200-300美金的样子。

如何申请失业金呢?

被公司解雇后,马上打电话到劳动局,劳动局会发一信件到你前雇主那儿核实情况,如果情况属实,开始受理你的声称。**次声称有一周叫waiting week。这一周没有失业金可领。如果你的身份在劳动局还没有备案,还需要他们到移民局等相关部门核实后再批准,这个通常要两周的时间。声称生效后,你可以开始领取失业金,有效期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你在这一年中有找到工作后又再次失业,可以接着领取,但总数不超过26周,金额为确定的那个季度的金额为准。

如何维持失业金的申领?

申领失业金期间,你必须证明你在积*地找工作,需要填写你找工作的纪录。前十三周,你可以寻找合适的工作,也就是你可以选择性地根据自己的专业寻找工作,如果十三周还没找到工作,你需要降低要求,只要薪水超过原薪水的80%,**职业中心介绍的,你必须接受这个工作,否则劳动局会拒绝继续发放失业金。各州有专门的机构帮助寻找工作,你需要与他们取得联系,将自己正在寻找工作的愿望告诉他们,同时以各种形式寻找合适的工作。

失去了工作能力的不能领取失业金,比如失业期间你病了,外出度假了,无法寻找或是无法正常地工作,不可以领取业金。正怀孕的人,有能力工作,不可以区别对待,但如要有孩子在家需带孩子的,视为无能力找工作,不够格领取失业金。

还有很多情况不符合申请失业金,需要和官方咨询,比如有的州的推销员是以佣金作工资的,不符合申请资格;高尔夫球场伴和骑马师均不合资格申请;学生在学校任职的也不能申请;学生配偶在学校雇用计划中工作以资助学费的均不符合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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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并不是长久之道,有的州曾把领救济金的月份缩短到16周,对比经济衰退时期,救济金长达99周,所以长期失业的人一定要保存好自己积*找工作的证据,当**部门核实救济金资格的时候提供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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