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股指期货有那些风险需要注意

风险和利润总是相互存在,在股指期货交易中,这一点表现得特别明显。股指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的一种,涉及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性风险和法律风险。

市场风险。是由股票指数变动引致的股指期货价格变动导致的风险。股票价格指数的变动是影响股指期货未来价值的主要变量之一,股指期货的交易总是建立在对合约对应的股票价格指数变动的预期之上的。股指期货市场指数变动不完全与股票现货市场指数变动成比例,就会造成基

差市场风险。投机者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以较少的成本来追逐高额利润,在承接套期保值者转移过来的价格风险的同时获取了更高利润的机会。因此,套期保值者面临的市场价格风险远远小于投机者所面临的市场风险。由于股指期货的杠杆效应,当市场上投机比例过高时,会直接导致期货市场及现货股票市场的巨幅波动,整个市场将面临巨大的价格风险。

信用风险。即交易对方违约而产生的风险。信用风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手风险,是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的一方因违约而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可能性。另一类是股票发行者风险,它是股票的发行者可能出现违约给股指期货交易的参与者造成损失的可能性。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国民信用体系以遏制失信行为。

流动性风险,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市场的流动性风险,二是资金流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不是孤立的,它的发生可能是由于交易机制本身的缺陷,但更多的时候是伴随着其它风险而发生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发生不仅通过影响资产价格和收益导致流动性风险,而且可能引发“金融恐慌”,进而导致整个金融系统的流动性缺失。

操作风险,又称营运风险,是在交易和结算过程中,由于内部控制系统的不完善或交易所操作系统的突发故障而导致的风险。在这样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体系中,任何一个微小、局部的技术瑕疵,一旦与交易的高度集中性、连续性和流动性结合在一起,便会加速风险的扩散,扩大风险的冲击面。

法律风险。即股指期货的交易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关于股指期货的法律文件不健全而导致的风险。我国出于在转轨时期保持政治经济环境稳定的需要,法律改革路径为试验式和渐进式,计划经济时期的法律和市场经济下制定的法律并行。更何况,繁杂的规则、存在漏洞的规则,以及由于政策信息不确定以及传播渠道不透明,为投机者提供了炒作期货市场的机会,增加了期货运作的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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