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制度有待完善 电力商品属性谨慎探索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较为罕见地发声,对当前电价和阶梯电价制度进行点评,强调逐步缓解电价交叉补贴、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引起热议。6月28日,电力股也迎来大面积的上涨。

  有业内人士分析预计,电价机制已经到了调整的合适时机。但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后续操作并未有更直接的明确表态,因而后续电力价格机制如何调整仍是市场各方众说纷纭。

  还原电力商品属性?

  6月24日,在中国政府网上刊发留言回复的栏目中,陕西一位网友留言表示,鉴于当前电力装机严重过剩、供大于求,电力供应已经饱和、不再短缺,建议完善原来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清洁的电力能源,少用煤取暖或做饭。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回复称,长期以来中国试行较低的居民用电价格,居民电价较大幅度低于供电成本,是由于工商用户承担了相应的交叉补贴。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电价偏低,工商业电价偏高。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按照进一步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的要求,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逐步缓解电价交叉补贴,使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电成本、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居民电价机制。

  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的智库机构,国网能源研究院在今年3月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放眼国际范围内,无论是与35个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相比较,还是新兴经济体国家、美国等比较,中国的电价均处于较低水平。

  国网能源研究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的居民电价与经合组织35个国家相比,处于倒数第二位,工业用户电价位列倒数第九位。

  据国家电网此前介绍,中国的销售电价由上网电价、输配电价、线损折价、政府基金及附加等部分组成。根据用电类别划分,有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居民电价和农业四类销售电价。

  销售电价即电力用户最终用电价格,上网电价补偿发电企业电能生产成本,输配电价补偿电网企业电能传输成本,包括电能传输过程中的损耗。政府基金及附加由国务院批准,为通过电价征收的非税收入,用于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以及水电站库区移民等。

  今年1-5月,国内用电量同比快速增长,三次产业用电量增速均超过两位数;各类发电量也均同比增长,煤价爬升至高位对电厂利润造成挤压。

  中电联数据显示,今年1-5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3.2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7%;其中,城乡居民用电量46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增速较去年同期小幅回落,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4.5%。

  今年前5个月,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3.18万亿千瓦,同比增长14.9%,增速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

  电价机制调整众说纷纭

  作为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价格之一,中国的电力价格机制在形成、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其市场化程度也是不断提升的。

  2004年以前,政府部门对每个发电厂进行单独定价;2004年4月,上网电价政策正式出台,同年12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出台。

  2016年1月,完善后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正式实施;2020年1月,国常会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基准价按照当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指出,电力产品本质上是一种商品,其价格应该由价值决定,且反映供需关系的变化,发挥价格信号调节市场需求的作用,引导用户的电力消费。

  为了避免价格垄断,基于公平与效率兼容的考虑,电价受到政府的严格管控;但当前居民电价与工商业电价倒挂,较为罕见。

  曾鸣指出,理论上,居民用户接入的电压等级低、用电负荷分散、输送距离长,且多在电力需求高峰时用电,供电成本在所有用户中最高,而工商业用户供电成本相对较低,因此工商业用户销售电价应低于居民用户销售电价,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

  今年以来,经济形势向好加高温天气到来,用电需求不断走高,南方多省份用电负荷高峰提前,局部地区甚至出现用电紧张的情况,这也引起了业内对电力价格机制调整的讨论。

  今年3月底,申万宏源证券就在一份研报中指出,随着新能源占比的提升,电网调峰和消纳成本疏导问题成为多项政策文件关注的焦点,或对电价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申万宏源证券指出,新能源占比提升势必增加电网调峰的成本,而合理的价格机制是保障电力系统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因而,未来有效传导电网调峰成本,同时通过市场化手段淘汰落后产能,将成为下一阶段能源领域工作重点。

  今年6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召开电价工作企业座谈会,分析研判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电价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讨论了下一步深化电价改革、完善电价政策的重点任务。

  东吴证券在今年6月10日的研报中指出,从供需关系、现货价格和补偿机制角度来看,电价确实存在上涨的现实依据和理论可能。

  东吴证券则认为,储能和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政策的出台,表明了未来电改和电价的方向,即风光新增装机摆脱补贴走向市场化,储能和抽蓄作为灵活性资源配套有效的市场机制。双碳目标下,输配电价格政策必然会做出适应性调整,但针对全行业的电价调整政策大概率不会出现。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认为,目前来看国内电力价格调整难度较大,工商业电价下调空间已然不大,居民电价调整可能也仅限于三档电价的调整。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11年指定的阶梯电价指导意见,居民用电需求被划分为三档,第一档、第二档分别覆盖80%和95%居民生活月均用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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