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期货有新消息!证监会:条件成熟时研究推出碳排放权相关的期货品种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在即,碳期货何时推出?6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了回应。

  另外,证监会日前还发布了《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以及《证券期货业结算参与机构编码》、《证券期货业大数据平台性能测试指引》等五项金融行业标准。

条件成熟时研究推出碳排放权相关的期货品种

  高莉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全国碳排放权现货交易启动在即,为配合碳现货市场发展进程,证监会积极指导广期所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规划,加快推进碳期货市场建设。

  高莉说,碳排放权期货是碳交易产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碳期货市场有利于提高碳定价效率,满足控排企业等市场主体管理碳价波动风险需求,提高碳期现货市场整体运行质量。

  关于广期所碳期货筹备工作进展,高莉表示,广期所自筹建以来,始终高度重视碳期货品种研发工作,持续关注碳现货市场运行及制度建设情况,密切联系行业企业,紧贴现货市场实际需求,积极开展碳排放权期货合约及规则研究论证工作。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广期所开展广泛调研论证,完善合约规则设计,在条件成熟时研究推出碳排放权相关的期货品种。

  在此之前,证监会曾表示,探索研究碳期货的市场建设,指导广期所积极稳妥推进碳期货的研究开发工作。

  为助力2030年实现碳达峰和2060年实现碳中和,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今年不断加速。据了解,目前全国碳市场已完成交易系统、注册登记系统、数据报送系统等支撑系统的建设,正在积极推进配额分配、系统测试等相关工作,6月底将正式启动上线交易。

  与此同时,作为碳市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碳期货及其衍生品市场的建设也尤其重要。

  银河期货北京分公司期现业务总监郎羽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期货市场是标准化的远期市场,成熟的现货市场是期货市场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未来全国碳排放市场的推出和逐渐成熟,有助于远期碳排放交易市场、远期碳排放定价机制的形成,将为我国推出碳排放期货奠定良好的基础。”郎羽说。

  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阎卫星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碳排放权交易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碳排放问题不是某一个政府部门、一个行业能够解决的问题,需要一整套系统性的政策体系来保障交易的稳妥进行。比如碳排放标准如何制定;碳排放权作为一种交易品种,未来如何面向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也是值得商榷的问题。

  阎卫星认为,碳排放权期货的推出势在必行,但作为一种创新型品种,仍需要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影响。

  在郎羽看来,未来碳排放权期货上市后,会促进碳排放远期定价更加合理有效,更加贴近市场供求。同时,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作用,也将会促进企业更好地规避碳排放价格不稳定带来的价格风险。

  “未来我国将逐步形成碳排放现货市场、远期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等多层次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现货市场与衍生品市场的联动也将共同推动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走向成熟。”郎羽说。

证券市场禁入新规7月19日起施行

  日前,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7月19日起施行。

  《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三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市场禁入类型。根据新《证券法》第221条,将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分为“不得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身份类禁入)以及“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以下统称证券交易场所)交易证券”(以下简称交易类禁入)两类,执法单位可以结合实际,选择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相匹配的禁入类型。

  二是进一步明确交易类禁入适用规则。充分借鉴境内外监管经验,结合我国市场实际,明确交易类禁入是指禁止直接或者间接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全部证券(含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活动,禁止交易的持续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做好政策衔接和风险防控,对7类情形作出了除外规定,避免不同政策叠加碰头和引发执法次生风险。

  三是进一步明确市场禁入对象和适用情形。根据近年来市场发展变化的现实情况,完善了禁入对象的涵盖范围。适用情形方面,明确将信息披露严重违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列入终身禁入市场情形,同时,明确交易类禁入适用于严重扰乱证券交易秩序或者交易公平的违法行为。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落实好新《证券法》、新《行政处罚法》和《规定》相关内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把“严”的执法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同时加大与司法机关协调配合力度,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和刑事追责手段进一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为资本市场更好服务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证券期货业结算参与机构编码》等五项金融行业标准发布

  日前,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结算参与机构编码》、《证券期货业大数据平台性能测试指引》等五项金融行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表示,证券期货业结算参与机构编码是各结算参与机构开展登记结算业务的基础。当前不同交易市场中,因对结算参与机构有不同的编码体系,同一结算参与机构在不同交易市场中的编码不统一,不利于机构间以及结算参与机构内部的数据共享。《证券期货业结算参与机构编码》标准的实施,通过为证券期货业结算参与机构分配统一的编码,可有效降低编码转换和适配工作成本,便于机构间以及结算参与机构内部进行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挖掘以及数据共享等工作,进一步促进行业数据标准化,支持行业数据治理工作。

  据悉,当前,大数据产品在证券期货业的应用越来越多,大数据平台的性能表现是平台建设的重要指标,性能测试的结果能客观反应平台的性能表现,但大数据测试领域的指导性文件仍然缺乏,《证券期货业大数据平台性能测试指引》的制定,从测试流程、测试方法和测试内容等方面规范了大数据平台性能测试,有效指导各证券期货业机构开展性能测试工作,提升测试能力,提高测试效率,并基于测试结果客观评估大数据平台产品性能。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资本市场信息化建设,着力加强基础标准建设,不断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

中期协副会长王化栋:前5个月我国期货市场保持理性运行

  今年前五个月,我国期货市场成交规模再上“新台阶”。

  谈及今年前5个月期货市场成交的增长,中国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宏源期货董事长王化栋表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一是上半年全球经济复苏,在欧美宽松宏观政策环境下,钢铁、煤炭、有色、石油化工等“顺周期”板块价格波动剧烈,大宗商品价格的剧烈波动,使得企业风险管理需求增强,部分企业套保额度增加;二是新的品种带来新的增量,2020年以来期货市场上市12个期货和期权品种,同时对外开放的品种达到7个,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市场容量;三是依托于服务实体经济,期货公司风险管理业务逐步成熟,基差贸易、场外期权等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成为市场新增量;四是居民财富管理配置需求增强,财富管理机构也加大了大宗商品的配置。

  总体而言,王化栋认为,期货市场成交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市场行情、新品种的扩容和客户结构的变化,而客户结构变化主要是实体企业、财富管理机构以及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的进入。

  王化栋同时表示,虽然前五个月成交量增大,但期货市场呈现理性运行状态,价格合理反映了市场供求结构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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