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改革!涉及期货从业资格、期货行业法律制度、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全链条治理!解读来了

  昨日晚间,证监会就修订《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此外,证监会召开2023年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加强证券发行审核领域腐败问题全链条治理,深化政商“旋转门”和“逃逸式”辞职专项治理。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迎修订:取消从业资格管理要求,将新增豁免条件

  于2007年发布施行的《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时隔近16年迎来修订。

  据证监会昨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适应期货从业人员监管实际,证监会就修订《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期货从业人员管理方式等作出制度安排,相关内容需在《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或进行适应性调整。此次修订重点围绕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有关要求,结合市场发展和监管实际,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本次《办法》修订的主要原则有三:一是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要求,取消期货从业资格管理,强化期货从业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二是保持《办法》总体框架基本稳定,完善期货从业人员执业管理和执业规范,与现行监管实践有效衔接。三是完善期货从业人员监管机制,压实机构的管理责任,促进期货从业人员合规展业。

  《办法》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修订:一是优化期货从业人员管理方式,取消从业资格管理要求。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取消《办法》中关于从业资格管理的相关要求,并作出执业登记、变更和注销等衔接安排。明确机构可以要求拟从事期货及相关业务的人员参加协会组织的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作为证明其专业能力的参考,不参加测试的人员应当符合协会规定的豁免条件。

  根据《办法》,协会负责组织期货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和制定豁免清单。测试方案、大纲、科目和豁免清单等由协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组织实施。

  据了解,为顺应从业人员管理新形势新要求,中期协此前发布公告称正在研究将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调整为非准入型的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水平评价测试将成为行业机构提供考量人员专业能力的依据之一,而非从业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前提条件,其成绩将不再是执业的“入场券”。根据相关法规调整进度,协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规定,能够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人员,可以不参加相应的水平评价测试。

  二是完善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规范,增加禁止行为规定。明确期货从业人员不得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从事期货交易,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参与期货交易。期货公司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违规从事期货交易咨询、期货做市交易、期货保证金融资、期货自营、衍生品交易、资产管理等业务。

  三是压实机构的管理责任,完善期货从业人员管理机制。新增专章规定机构的管理责任,明确机构对期货从业人员任职管理、职业培训、薪酬管理、行为管理、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机构责任,督促机构履行期货从业人员管理义务。

  据悉,于去年8月份正式实施的《期货和衍生品法》取消了关于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相关表述。物产中大期货副总经理景川在接受期货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办法》的修订是贯彻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的具体举措,同时结合期货行业2007年以来对于从业人员管理的情况以及行业发展现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从业人员管理,以便更好地推动期货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谈及本次修订的亮点,景川认为,《办法》将之前的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无差别管理转为重点进行事中事后管理,取消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改为注重期货专业能力水平的测试以及注册,将进一步提升和强化从业人员的真实专业能力及职业道德水平;《办法》还要求在期货从业人员展业过程中压实机构责任,督促从业人员合规合法开展期货业务,对从业人员的违规交易、代客理财、以他人名义进行交易等行为进行了明令禁止。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办法》还对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机构的期货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其收付、存取或者划转期货保证金,以及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厘清了期货从业人员在开展业务的全过程以及事后责任,同时也规定了机构对于从业人员的监督责任,清楚地界定了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景川表示,《办法》有利于更好地规范期货兴业人员的行为,从而推进期货行业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印发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力争年内出台修订《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证监会于近日制定了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全年的立法工作做了总体部署,旨在进一步做好2023年证券期货监管规章等立法工作,完善证券期货监管法律实施规范体系,加强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依法推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来看,首先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5件,包括:制定《证券公司业务资格管理办法》《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5件,包括:制定《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退市管理办法》;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其次是贯彻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相关要求,做好法律制度衔接,其中包括“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3件,即修订《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除了上述规章项目外,2023年证监会还将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积极推进《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配合有关司法机关做好证券期货领域相关司法解释制定、修订工作。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目前,证监会正在就《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4月23日。此外,证监会已于3月底发布了修订后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期货交易所认真落实《办法》,有效发挥期货交易所自律管理职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部署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加强证券发行审核领域腐败问题全链条治理深化政商“旋转门”和“逃逸式”辞职专项治理

  日前,证监会召开2023年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总结去年以来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今后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会系统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二是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深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项治理成效,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落实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重要部署,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聚焦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推动资本市场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三是健全立体化、全方位监督体系,发挥好会党委和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工作协同机制作用,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提升各级纪委监督执纪能力,增强各类监督合力。四是一体推进“三不腐”,坚持把强监督贯穿注册制等重大改革全过程,统筹推进各业务各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行业廉洁从业监管,用制度刚性防止权力任性。深入推进职能转变,持续提升透明度,通过改革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五是强化组织建设,健全干部选育管用机制,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打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监管干部队伍。六是深入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深化整改成效,确保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会议还对证监会系统做好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加强对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落地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证监会系统落实到位。

  二是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处“四风”隐蔽隐性问题,更加精准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做实做细调查研究工作。

  三是持续发力加强“不敢腐”的震慑,加强证券发行审核领域腐败问题全链条治理,深化政商“旋转门”和“逃逸式”辞职专项治理,从严打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推动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

  四是从严从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进一步严密证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有针对性加强对证监会机关重点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等重点单位的监督,强化驻点监督、驻巡结合监督效能,推动形成严管严治的工作格局。

  五是持续引导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深化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证监会系统和资本市场廉洁文化建设。六是坚持刀刃向己自我革命,抓好抓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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